IT之家 6 月 13 日消息,6 月 12 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11 个部门联合发布《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 2030 年,新能源重卡渗透率达到 40%,保有量突破 160 万辆、占比达到 20% 左右;京津冀、汾渭平原等地区固定线路短倒运输电动化比例超过 80%;结合高速公路网建设电动重卡补能设施,打造零碳公路运输通道,支持并引导建设重卡充换电站 3000 个左右,引导在重点场景科学布局加氢站、绿色燃料加注站;高速公路新能源重卡货运量占比达到 18%;建立适应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配套服务、标准规范和政策保障体系,形成多部门协同、多主体联动的推进机制。

完善补能设施网络布局。依托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6 轴 7 廊 8 通道”主骨架,聚焦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货运繁忙路段,结合各地新能源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建设新能源重卡补能设施网络。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等城市群、都市圈补能设施“连点成线组网”。拓展货运枢纽、港口、矿区、厂区、园区等节点及周边区域中短途补能设施网络。推动新能源重卡补能设施规划与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能源电力、绿色燃料等规划衔接统筹。
加快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围绕国家高速公路网“5 射 4 纵 5 横”重点路段建设零碳公路运输通道 3 万公里,5 射包括 G1 京哈、G2 京沪、G3 京台、G4 京港澳、G5 京昆,4 纵包括 G15 沈海、G25 长深、G45 大广、G65 包茂,5 横包括 G20 青银、G30 连霍、G42 沪蓉、G60 沪昆、G80 广昆高速公路。加强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建设与交通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的协同,同步打造数智通道和零碳通道。公路基础设施实施更新改造时,充换电设施、加换氢站、制氢加氢一体站、绿色燃料加注站、必要的清洁能源开发及储能设施等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建设。有序扩大高速公路货运繁忙路段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覆盖范围,强化跨区域充换电设施有效衔接,满足中长途运输补能需求。新(改)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建设重卡充换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已建成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快重卡充电设施建设和改造,逐步提升重卡充电车位数量,根据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建设重卡换电设施。提升充换电设施利用效率,换电站应同时具备独立充电服务功能,鼓励开放式服务区重卡充换电设施与地方道路共享。统筹推进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建设和光伏、风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储充换”一体化设施,推动优化重卡补能成本。
IT之家注意到,方案还提到,继续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行动,优先支持更新为新能源重卡,鼓励地方使用经济、技术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购买使用新能源重卡。鼓励各地放开新能源重卡通行管控。鼓励重卡生产企业立足交通运输应用场景,加大高性价比、高可靠性新能源重卡产品供给力度。推动车企与物流、能源等运营主体联动开展新型消费场景应用,以标杆示范带动行业整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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